学院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党群工作 | 院系专业 | 教学资源 | 招生就业 | 学生社区 | 新闻中心 |  教育教学 | 资料库 | 服务指南 | 合作交流
当前位置 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综合新闻 >> 正文

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

  

来源:山西交通技师学院作者:党委办公室 时间:2006-8-3 11:53:08Tag:点击:
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,通告指出:
  一、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,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的爆炸物品,都属于非法爆炸物品,必须彻底清理,全部收缴;
  二、严禁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黑火药、烟火药、硝酸铵、氯酸钾等各类爆炸物品;
  三、严禁任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违法违规生产、销售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爆炸物品;
  四、严禁转让、出借、转借、抵押、赠送、私藏民用爆炸物品;
  五、严禁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将非法持有、私藏的各类爆炸物品存放在机关、厂矿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居民区、村庄等人员聚集场所;
  六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必须立即将非法爆炸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,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以内交出非法爆炸物品的,一律不予处罚;逾期拒不交出非法爆炸物品或者继续从事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,一经发现,坚决收缴非法爆炸物品,并依法从重处罚;
  七、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,举报一经查实,给予举报者1000-10000元奖励;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-5万元奖励;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

西








最新新闻
  • 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召开课程开发成果展暨经验交流会
  • 就业之门 成功之路
  • 山西青年报连载之二---探索山西交通技师学院高就业率的背后
  • 山西青年报连载之一---一封来自家长的感谢信
  • 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
  • 我院举行山西沃源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专场招聘会
  • 公路工程系举办《学生就业与创业》专题讲座
  • 学行知 找差距 促发展
  • 机关党支部联系班级工作动态(三)
  • 我院与上海大众校企合作项目通过立项评审
  • 热点推荐
  • 就业之门 成功之路
  • 校校合作办学
  • 吴安鸣校长来校调研
  • 校际交流
  • 五四受表彰团组织

  • 山西交通技师学院 07年招生简章
  • 2008年招生简章
  • 2006年招收新生第一批录取名单
  • 我校隆重举行“谋发展、促和谐”
  • 我校隆重举行“谋发展、促和谐”
  • 07年招生简章
  •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8招
  • 2006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计划
  • 06年招生简章
  • 关于开展汽车驾驶员、汽车维修技